各研究生培养单位:
根据学校关于评选山东大学第八届研究生学术之星奖的通知要求,本届学术之星奖特设尼山新锐专项奖,现将学术之星奖(尼山新锐专项)评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评审原则
各培养单位应按照《山东大学研究生学术之星奖评选办法》(山大研字〔2018〕87号)要求,结合学科特点充分发挥学院自主权,遵循“公平、公开、公正”和“优中选优、宁缺毋滥”的原则,组织评审推荐。
二、申报条件
学术之星奖(尼山新锐专项):面向“中华优秀传统文化”专项研究生。“传承弘扬,突出创新”,旨推进文化自信自强和传承弘扬,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。代表成果包括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和专著、已结题研究报告、获批示智库成果、所开展文化保护项目以及传统文化推广普及活动等多种形式。
科研论文须于2025年11月30日前正式公开发表(有出版年、卷期号、起止页码/文献号);发明专利须于2025年11月30日前已获得授权或完成成果转化。
三、评审程序
(一)材料申报
1.研究生将申报材料(推荐表和代表性成果及其证明材料),报送培养单位评审。
2.培养单位对申请者的相关情况进行严格审核,组织评审并公示,候选人信息无异议后提交材料,各单位限报1人。
3.材料报送
11月22日(星期六)17:00前,各相关培养单位将下列材料(签字、盖章)PDF版发至邮箱zhangjieapple2021@163.com。
(1)《山东大学研究生学术之星奖(尼山新锐专项)推荐表》;
(2)代表性成果(最多3项)及其证明材料,包括:论文全文、专利证书、成果授权证明及转让、推广证明等,若科研成果无法提供原件,需提供图书馆检索证明或Web of Science检索页截图等可证实正式公开发表的材料(申报时代表性成果合并为一个PDF文档)。
4.评审与公示
文学院将于11月25日组织现场答辩(答辩形式:个人陈述3分钟+专家提问;答辩具体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),由专家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,确定拟获奖名单,公示无异议后统一上报研究生院。学校复核并在全校范围公示三个工作日,无异议后统一颁文公布。
四、相关说明与要求
1.申报者提交的各项信息和材料必须符合申报要求且真实、准确、规范。成果信息不实、弄虚作假者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。《国际期刊预警名单》中的论文不鼓励作为研究生学术之星奖支撑成果使用。“期刊预警不是论文评价,更不是否定预警期刊发表的每项成果”(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期刊分区表团队)。
2.各培养单位要认真进行申报材料审核以及评选推荐。逾期未提交推荐结果或未报送相关材料视为放弃参评。
未尽事宜以《关于评选山东大学第八届研究生学术之星奖的通知》为准。
文学院
2025年11月19日